急難救助

政府的補助多數都有身分的要求,例如低收、中低收、身障等,但也有一些例外,本篇介紹的二種補助:急難救助、急難紓困,主要是協助國民因意外或其他原因致生活陷入困境時,可提供快速、小額的補助以度過難關。

一、急難紓困

  • 補助金額:
    $10,000~30,000
  • 時間限制:
    急難事由發生3個月內提出申請
  • 申請條件:
    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 詳細條件資訊可參考網頁:點我看完整資訊
  • 補充說明:
    • 這個補助非常即時,向當地村里辦公室 / 鄉鎮市區公所 提出申請後的「24hr內」,訪視小組包括村里長、社工等就會到你家,快的話隔天錢就會撥下來了,而且,訪視時如果覺得案主情況急迫,當場就會先發$5,000。
    • 如果已取得急難紓困但生活還是困難?這時公所、縣市、中央都有所謂的「一般性急難救助」可以申請 (這裡有說明),可以從公所詢問資訊喔!

二、急難救助

1.申請資格:(同一事故之救助,以一次為限。)

  • 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者。
  • 戶內人口遭受意外傷害或罹患重病,致生活陷於困境者。
  • 負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失業、失蹤、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役或替代役現役、入獄服刑、因案羈押、依法拘禁或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生活陷於困境者。
  • 財產或存款帳戶因遭強制執行、凍結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時運用,致生活陷於困境者。
  • 已申請福利項目或保險給付,尚未核准期間生活陷於困境。

2.申請方式:(檢付文件向公所申請) 查詢公所聯絡電話

  • 所在縣(市)急難救助申請書。
  • 同戶戶籍謄本。
  • 傷病者應附合法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及醫療費用收據。
  • 無力殮葬者應附死亡證明書及相關費用證明文件。
  • 失業、失蹤、入獄、服役或其他原因應附相關證明。
  • 符合急難事由之證明文件。

3.補助內容:
急難救助金發放最高以新臺幣2萬元為限。但情形特殊者,經報社會局核定,得提高至新臺幣3萬元。

三、各縣市申請詳細資訊

縣市管轄單位電話急難救助急難紓困
基隆市基隆市政府社會處02-24201122前往網站前往網站
臺北市臺北市政府社會局02-27208889#6962前往網站前往網站
新北市新北市政府社會局02-29603456#5689前往網站前往網站
桃園市桃園市政府社會局03-3322101#6403前往網站前往網站
新竹市新竹市政府社會處03-5352386#202前往網站前往網站
新竹縣新竹縣政府社會處03-5518101#3239前往網站前往網站
苗栗縣苗栗縣政府社會處037-559669
037-36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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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臺中市政府社會局04-22289111#37239前往網站前往網站
彰化縣彰化縣政府社會處04-7532243前往網站前往網站
南投縣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049-2238983
049-2244145
049-2244155
049-2248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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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雲林縣政府社會處05-5522560前往網站前往網站
嘉義市嘉義市政府社會處05-2254321#156、158前往網站前往網站
嘉義縣嘉義縣政府社會局05-3627381前往網站前往網站
臺南市臺南市政府社會局06-2991111#6528前往網站前往網站
高雄市高雄市社會局07-3368333#2443前往網站前往網站
屏東縣屏東縣政府社會處08-7320415#5408前往網站前往網站
臺東縣臺東縣政府社會處089-350731#212前往網站前往網站
花蓮縣花蓮縣政府社會處03-8225178
03-8234079
03-8227171#397~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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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宜蘭縣政府社會處03-9328822#348前往網站前往網站
澎湖縣澎湖縣政府社會處06-9274400前往網站前往網站
金門縣金門縣政府社會處082-322897
082-32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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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連江縣政府衛生福利局0836-22095前往網站前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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