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費補助

一、補助資格與內容

  1. 年滿70歲老人、55歲原住民、65歲中、低收入戶長者
  2. 設籍並實際居住滿一年,最近一年居住於國內滿183天
  3. 最近一年所得申報率未達20%以上
  4. 補助金額:浮動依健保第六類人口保費計算,111年為826元。
  5. 補助方式:健保局每月向社會局請款
  6. 洽辦單位:戶籍所在地公所

二、補充說明:

本項補助一般無須提出申請,由縣市政府自動篩選符合資格者進行補助,並將經費撥予健保局,若您符合資格卻未納入,或仍須繳納健保費者可洽詢各區公所。

三、各區公所聯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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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查詢各縣市申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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