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介紹

在老人福利部分整體的社會福利措施包含: 經濟安全、健康維護、生活照顧及社會參與,相關措施如下:

保障經濟安全(經濟補助)

  • 軍、公教及勞保等社會保險之老年給付及退休金等為第一層老年經濟安全
  • 國民年金之基礎年金保障:每人每月領取3,628元至死亡為止
  • 未接受公費安置之中低收入老人,依其家庭經濟狀況,每月發給7,463元或3,731元「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 低收入戶生活補助:每月發給6115元或 11,920 元。
  • 急難救助:喪葬救助:1.5-2萬、傷病救助:6000-2萬、生活救助:6000-2萬
  • 急難紓困實施方案:發給關懷救助金新臺幣1萬元至3萬元,對急迫性個案得於認定符合規定時,立即先發給新臺幣5,000元,並逕送核定機關於當日核定後,於24小時內發給關懷救助金餘額。

健康維護

  • 全額補助70歲以上中低收入老人之全民健康保險費及補助中低收入老人裝置假牙
  • 中低收入老人醫療費用補助
  • 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費補助:每日900-1800元
  • 老人健保費自付額補助:年滿70歲老人、55歲原住民、65歲中、低收入戶長者,每月749元
  • 老人免費健康檢查

照顧服務

  • 社區式照顧服務:設置3,294處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結合在地人力及資源,提供社區老人所需之關懷訪視、電話問安、餐飲服務、健康促進等初級預防照顧服務
  • 輔導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結合預防及延緩失能課程,提升據點服務量能設置C級巷弄長照站。
  • 機構式照顧服務:老人長期照顧立案之老人福利機構計1,098家。

社會參與

  • 教育及休閒:補助民間團體辦理多元化長青學苑、研討會、健康講座、長青運動會、槌球比賽、老人歌唱比賽等各項老人福利活動,每年配合重陽節慶,辦理重陽節系列慶祝活動,展現老人活力與才藝,並提供搭乘國內交通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半價優待;有關文教設施為中央機關(構)、行政法人經營者,平日應予免費,俾鼓勵老人多方參與戶外活動,促進身心健康。
  • 結合民間團體定期推展行動式老人文康休閒巡迴服務,利用巡迴關懷專車深入社區,提供福利服務、健康諮詢、生活照顧、休閒文康育樂等服務,將相關資訊遞送至有需求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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